2020年中秋、国庆将至,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现将中秋、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强调如下:
一、严禁违规收送礼金、会员卡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代币购物券(卡)和各类电子礼品;
二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;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政务的宴请;
三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;
四、严禁公款旅游或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活动;
五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违规使用加油卡,违规租用、借用下属部门或者个人、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;
六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;
七、严禁餐饮浪费行为;
八、严禁酒后驾车或参与赌博、吸毒等违法活动;
九、严禁违反教师从教行为五条禁令;
十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。
各处室、各学院、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。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,不碰红线,不越底线,廉洁过节,安全过节。
学校纪检监察室
2020年9月29日